简洁、顺畅
在能够传达同样信息的情况下,能省一字就省一字。我看到过的最简省的标题,是一篇研究强奸的社会学文章,只有一个字:“Rape”。有一篇学生毕业论文,初稿标题叫“中国行政调查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制度研究”,18个字;删繁就简,可以叫“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措施”,10个字。学术论文翻译为什么呢?中国学者面对中国读者讨论法律问题,没有另外标明的话均指中国问题,无需特别说明。既然已经交代“行政调查中”,省略后面“行政强制措施”中的“行政”也不会引起误解。“制度研究”云云,不说的话人家也知道。
有些标题结构包含三重结构,在我看来就过于繁复。例如,“法治: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建构——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一个内在观察”、“物权行为:传说中的不死鸟——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研究”、“法律论证: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——以王斌余案检验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”,层层叠叠的,又是冒号又是破折号,失去标题简洁畅快的好处。凡标题三重结构的,还是应当尽量改成二重结构。前述“物权行为:传说中的不死鸟——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研究”,似乎可以去掉主标题中的“物权行为”,改成“传说中的不死鸟:评物权行为理论和物权变动模式研究”。
除了简洁,标题还要通顺,意思顺畅、音节顺口。有一篇论文题目叫“独立行政法院否定化思考”,别别扭扭的,不如叫“中国有必要建立行政法院吗?”直截了当。有些标题连续出现“与”、“和”、“之”、“的”,读起来也别别扭扭。有篇文章“政党与司法:关联与距离——对美国司法独立的另一种解读”,我曾建议把主标题改为“政党与司法的关联和距离”,但马上发现接二连三的介词把标题搞得支离破碎、磕磕巴巴,也不理想。